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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票之私人間直接讓受,其合理之成交價格為何?上市股票之私人間讓受是否有其他限制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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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未上市上櫃公司股票依實際成交價格,但價格不宜低於該公司淨值,低於淨值差額,為稽徵機關認定之參考資料。(遺產及贈與稅法第五條第二款) 2、上市及上櫃公司股票依買賣日前一日市場收盤價估定。 3、上市股票之私人間讓受,其數量不得超過壹仟股,前後兩次之讓受行為,相隔不得少於三個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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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資人前一日買賣股票或受益憑證之價款與當日買賣之價款,交割時買賣價金是否可以相抵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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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以。由於證券交易以同一營業日成交者為一結算期,所以當日的帳不能與次日的帳相混計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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投資人在除權除息交易日之前買進股票,因疏忽未辦理過戶,投資人是否可主張該股票所配之權息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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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權除息日前買進股票的投資人,雖然沒有在停止過戶日前辦理過戶,但對所分配給出讓人之權息仍可主張權利,可直接洽出讓人移轉所配權息;若出讓人拒絕,受讓人可依法律循求解決。受益憑證在分派紅利時得比照上述股票處理方式處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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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股東於何種情形下解除其行為限制?其應出示何種書件向公司申辦印鑑更換手續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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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成年股東已滿二十歲或巳結婚者,出具國民身份證影本,並填新印鑑卡及更換印鑑申請書,更換印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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辦理股東通訊地址變更可以用郵寄方式辦理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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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。請填妥股東姓名、新地址並加蓋原留印鑑再寄至股務部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