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公司依公司章程規定,應選出董事九名(含獨立董事3名),任期三年。選舉方式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本公司章程規定採候選人提名制度。
112年董事選任情形
一、提名過程及候選人
(一)本公司受理董事候選人提名之期間為112年2月20日至3月1日,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,得於提名期間內以書面向本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。本次受理股東提名期間,無股東向本公司提出董事候選人名單。
(二)本公司董事會於112年3月14日決議提名9名董事(含3名獨立董事)候選人—繪(股)公司代表人張衍義、張國華、御(股)公司代表人柯麗卿、繪(股)公司代表人戴錦銓、御(股)公司代表人謝惠全、長榮鋼鐵(股)公司代表人吳光輝、游芳來、黎昌州及張家琦,其專業知識、經歷及多元化背景均符合本公司未來發展需求,3名獨立董事被提名人資格均符合「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」之規定。
二、選舉結果
本公司於112年5月30日股東常會完成改選董事9名(含獨立董事3名),當選結果如下:
職稱 |
當選人 |
董事 |
繪(股)公司
代表人:張衍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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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國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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御(股)公司
代表人:柯麗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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繪(股)公司
代表人:戴錦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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御(股)公司
代表人:謝惠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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長榮鋼鐵(股)公司
代表人:吳光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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獨立董事 |
游芳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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黎昌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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張家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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